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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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2-09-06
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,在培訓平臺的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、標準及退費辦法。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,收取的預付資金總規模應當與服務能力相匹配,嚴禁超出服務能力收取預付資金,預付資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訓業務,不得用于其他投資,保障資金安全。按課時收費的,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;按培訓周期收費的,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。提供的格式合同(服務協議)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,并切實履行相關提醒和說明義務,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、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等不公平、不合理的條款。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,保護用戶權益。